第二回 密林中遭遇猛兽,两匪吓破了贼胆(13/13)

家出小心,若有事发,休扳出我来。”当就各散去讫。

成化三年三月内,冲离家,到今十年,别无生理,在外专一图,经历了大同、平阳、太原、真定、保定、顺天、顺德、河间、济南、东昌等府,朔州、永年、大谷等,共四十五府州县,及乡村镇店七十八处,到处用心打听良家出色子,设计假称逃走乞食,先到旁住贫小家,投作工一、二,使其传说引进教作红,遇晚同歇,诳言作戏,哄说喜允,默与宿;若有秉正不从者,候至更,使小法子:将随身带着迷药,子身上,默念昏迷咒,使其子手脚不动,不能言。行毕,又念解昏咒,子方醒。但有刚直怒骂者,冲再三赔子含忍。或三朝五,恐识出,又行那移别处求,此得计十年,通良家子一百八十二,一向不曾事发。

成化十三年七月十三酉时分,前到真定府晋州地名聂村生员高宣家,诈称是赵州民张林妾,为夫打骂逃走,前来投宿。本乃留在南房内宿歇,至起更时分,有离宣之媚赵文举房内求,冲将伊推打,被真文举将冲摔倒,在炕按住,用手揣无胸,摸有肾囊,将冲捉进晋州,审供前是实。

参照本犯立心异,有类十恶,律无该载,除将本犯并宿良家子姓名开单连牢固押法司收问外,乞敕法司将本犯问拟重罪等因,具本奏奉圣旨都察院看了来说,钦此钦遵。

臣等看得桑冲所犯,死有余辜,其所供任茂等俱各习学前术,四散,欲将桑冲问拟死罪。仍行各处巡按御史挨家任茂等解京一体问罪,以儆将来。及前项,俱被桑冲以术迷,其非出本心,又众,亦合免其究。成化十三年十一月二十掌院太子少保兼右都御史王等具题。

二十二,于奉天门奏奉圣旨:“是这厮犯丑恶,有伤风化,便凌迟了,不必覆奏。任茂等七名,务要上紧挨究,得获解来,钦此。”

以上摘自:《庚已编。卷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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