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5/14)
都做过。
在上班儿最初的半年里,我在家里的事儿就是和老们
、去H的时市候勾搭男
去开房或者在公园儿隐秘处野战。
在学校的时候则是做一个“正经”。
不过这个“正经”的身份我没有保持过学期结束,一件事
的发生令我决定放弃事先的决定——在学校做好
了。
当进十月中旬的时候,天气已经转凉了,我和老公不得不做出选择——是继续在学校里住还是在小村里找个
家租住。
在老公和我尝试了烧炉子,最后却都失败后,为了防止我们成为一氧化碳中毒死亡新文的主角,我和老公决定租房了。
决定租房之后,校长立刻为我们联系了家。
由于当时另外两个新已经走了,校长特别希望我们留下,所以他努力让我们过的舒服一点儿。
他绝对想不到,就是他这个安排,令我和老公真的在这里留下了。
校长给我们找了三家可以给我们提供住宿的,各有好处也各有坏处。
最后,我们选了一个名叫刘念的村民家住下。
原因是他家的房子够大,可以有独立的房间。
不过坏处也是非常明显的,房主是个懒惰的光棍儿。
我很清楚,这个坏处才是老公决定住这里的原因。
刘念是个光棍儿,那年27岁。
在城里这样的年纪没什么,但是在农村这个年纪早就是孩子的爹了。
他父母死后给他留了一些钱、还算不错的房子还有能养活他自己的敌。
这样条件不错的,想娶老婆应该是轻而易举的,但是附近的
却没有
愿意嫁他,原因很简单,那就是刘念很懒,懒的把地都租给别
种了。
在住之前,我知道了他有一个外号叫“大裤裆”,会有这个外号是因为一件有趣儿的事儿。
据说两年前的夏天,他去亲戚家串门儿,刚好看到他的表嫂给孩子喂。
看到表嫂的子后,他挺立的
立刻把
支了起来,气的他表哥把他一顿揍,从那之后就有了这个绰号。
我猜,这个小子现在可能还是处男。
老公选刘念家住的原因他没有告诉我,但是我清楚他心里的想法。
由于知道刘念除了懒之外没有其他的坏毛病,最多也就是喝点儿酒。
过的最大坏事儿就是偷看别
夫妻
,所以我也想和他
,毕竟我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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