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七十四章 三进死囚号房(4/5)
。我望着那围着带电网的高墙,心里感到安慰,若不是我挺身而出,现在铁窗之内不是我,而是我那不听话的
儿。
到了西京,在吴兴发看我的时候,我告诉他,范仁杰一帮带着一批还未出手的姑娘,就藏在离看守所不到半小时车程的范围内,具体地点是一座不低于十层大楼上。范仁杰手下把我
给当地警方,证明他与当地警察有关系。吴兴发如获至宝,非常感谢我送给他这样好的礼物。
在我蹲监狱时,阮总也不放过我,通过关系给我送来电脑,叫我利用在狱中空闲时间,外界扰少,静下心来写几个好剧本。我用我的经历一鼓作气的写了五个剧本
稿,后经专业作家修改成几部电影剧本,成了我的成名之作。
关押了二个月,正式开庭审判。经过繁多的程序和大量内调外查,否定这宗案是涉毒案,撤消龙检察院的指控,所有涉案
员,包括殷莫者都从此案中解脱,他由于还有其它犯罪谦疑,被另案处理。但我也未被释放,法庭当场判我《违反
神药品管制罪》,私带数量较大;考虑到所携带药品在案发时还未列
《
神药品管制目录》,且初犯,故从轻处罚。判处强制管制二年,由沁州《红玫瑰之家有限公司》担保,代行管制之责。由吴兴发警官监督执行,在管制期间,剥夺公民权,必要时可采用戒具限制自由,以预防对社会为害。
判决后,王律师建议我放弃上诉。因为此案经吴兴发调查取证,金友才律师的有力辩护,己经推翻原来定,不作贩毒案,仅作为一般药物管理不当来处理,属轻微犯罪。我当时有些奇怪,即是轻微犯罪,为什么要管制二年?这样长时间,还要用戒具限制自由。王律师笑而不答,我想这案早给他们给弄消了,这管制是他们活动法院的结果,纯是化蛇添足,主要是借法律名义把我控制在《沁州红玫瑰公司》。
经王律师他们一折腾,好了张孝天。他彻底脱离此案的系,还有那些涉及在此案中,帮他的警员,都一点事也没有。不过那些
也是吴兴发在警界朋友,吴肯定要帮忙。我甚至怀疑张孝天借力打力,通过我,借用《玫瑰之家》会员的力量为他洗脱。反正张孝天这
太可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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