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三章 自摆乌龙(2/6)

认为是一个嫌疑应尽的义务和从宽的出路。对于提问不回答,选择"沉默"的顽固分子来说,那就是认罪态度不好,就是拒不待,意味着你是抗拒的,不配合的,是对立的,面临的将是更重的惩罚,或者是刑讯供。冤假错案也许就在这样一声声威或者是痛苦的哀嚎中被炮制出笼了。

当然,这只是我主观的臆测,因为派出所我是第一次来,所谓的合法程序我没有亲身经历过,不知道厉害。但这国家力机关无处不透露出来的森冷威严,让我很不舒服,让我惶然,让我焦虑,两个警察把我带进来后,就出去了,没有再理睬我,时间一分钟一分钟的过去了,我像被他们遗忘了,房间很小,四围的墙壁一次次的向我压来,我压抑而孤单,几乎喘不过气来,我盯着对面墙上黑的摄像,摄像下方一个小点不时闪着红光的,表明那摄像一直在工作着,我感觉到他们在注视我,感到他们是存在的。我是他们眼中的罪

我想我是多虑了,我所涉及的事目前来说应该还是治安案件范畴,还没有什么糟糕的迹象表明已经上升到刑事的层面了,这从我一直到现在都没有被带上手铐可以看出。想到这我有些舒了一气,直到这时我才空出脑子来,意识到自己还有一丝权利,我陶出了烟盒,抽出一根点上,的吸上一,把烟灰弹到了侧到我胸前的侧板上,一个嵌在上面的烟灰缸里。烟灰缸里留有几根只吸了几就被匆忙摁灭的烟,从那扭曲的烟身我读出了吸烟者的焦虑烦躁,焦褐色的烟灰缸也让我知道吸烟是你可以要求的一项权利,这是促使你"坦白"的文关怀,搞不好你没带打火机,或者手被拷住不方便,警察还会帮你点上香烟,在你愿意"坦白"的时候能允许的都是被允许的,否则,能允许的都将是被剥夺的。

沉默是不可能的。我在脑海里重复着应对问答的攻防演练,一遍一遍的推倒又重来,搅动着自己的智慧考虑着怎么样才能够让自己摆脱或者将责任降到最低。

趋利避害是的天,是本能,没有会在自己受到伤害时无动于衷,即使是杀者,面对死的惩罚,他也有着调动一切合法手段避免死亡的权利,这不是荒诞不经,也不应受到指责,然而世多对罪大恶极之义愤填膺,不得其速死毁灭才好,即便是蒙冤的好,在不明察的况下,往往也成了义愤盲目宣泄的牺牲品。

即使我是生着的坏,仍有着辩驳和申述的自由,我决定没有见到什么真凭实据之前,我将如粪坑里的石一样拼命周旋,而不是什么见鬼的"坦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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