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 苗族圣女(5/8)

!望着俏脸苍白的绝色少,以怜香惜玉著称的少爷有些不忍,“你坐下再说!”

感觉到我语气的缓和,苗族少盯着我看了许久才缓缓坐下。

我刘今年已经十七了,娇妻美妾已有一大堆。财富、美、地位本来是生快事,但相应的,我身上的责任和负担也加重了,很多事再也不能像以前一样单纯凭喜好去做,需要考虑的事太多太多。

所以,这次对待差点置我于死地的苗族,我的态度那么暧昧是经过思熟虑,决不像你们想的“只用下半身思考”新欢旧,我都得去珍惜她们、去保护她们。

如果是以前,少爷我犯了事,那拍拍就走,至多带上老爹和大伯两家——不过二三十下个,大陆这么大,我们随便找个烟罕至的山谷,买上几十个仆,那是照样幸福的生活。

但是现在,我刘又摊上了一个尚书之、两个宰相之……最夸张的是还找到一个公主!这副担子真的不轻!

他们几家都家大业大,做到了他们这种地步,除了犬升天便是全家抄斩,没有第三条路。所以我也只有跟他们一荣俱荣、一损满损。

所以,爹兼老丈的话得听,皇帝兼泰山大的困难我也得帮着解决……妈的!老子现在脑子里全是浆糊。

但是,热与财宝乃是我的天,既然自己喜欢,又有什么不可以!既然是自己的选择,那随之而来的一切责任,我也得一肩扛下。

与其被重重的困难压住,还不如积极克服它僻——如同征服每个美一样……咳咳,当然,两者之间的娱乐不能相提并论。

要克服困难,自然少不了辛勤的努力,少不了海纳百川地利用手中每一分资源。

当初在宫中制服“金蛊王”时,几个老师侄就给了我建议:留下金蛊王,以观其变。因为本任的苗强大祭司斯水书,在江湖上的声誉非常好,再者苗族的许多珍宝和秘药都是世间罕见,苗族的男子骁勇善战,如果收为己用,将是一个很大的助力。

书上老说那些少数民族虽然生活不如我们,但他们的宗教信仰很强烈,可以说到了走火魔的地步。在我们嘲笑他们过得贫穷时,他们却又反过来讽刺我们在神上比他们贫穷了不止百倍,说我们是过着行尸走的生活……靠!什么话?

最后,我还是留下“金蛊王”不过我没告诉老师侄们的是,除了我确实想得到苗疆的助力这一因素以外,还有一个最大的原因正是因为苗疆的美丽花朵——她可是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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